“農村房挨房、地挨地,親戚套親戚。作為人民調解員,誰有理,誰沒理,要把話說透,情在前,理在先,法律約束在后邊。”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銀川市永寧縣司法局閩寧司法所專職人民調解員李小燕道出了多年來處理勞動人事糾紛的心得和感受。
馬宏(化名)和包工頭張啟明(化名)同住閩寧鎮(zhèn)福寧村,平日里經常走動,關系處得不錯。
2022年,張啟明拉著馬宏等村民到西寧某建筑工地干活。同年10月的一天,馬宏被工地上的吊車撞倒,經檢查,其鎖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馬宏住院治療期間,張啟明及時支付全部治療費用。
2022年底,馬宏回到閩寧鎮(zhèn)養(yǎng)傷期間,與張啟明、工程承建方、吊車負責人協(xié)商人身損害賠償及勞務工資時,對方推諉扯皮,不肯承擔責任。馬宏遂到閩寧司法所申請調解。
接到申請后,李小燕與各方溝通后發(fā)現(xiàn),工程承建方、張啟明、吊車負責人均不愿承擔賠償責任。
李小燕不厭其煩地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承建方負責人遠程溝通,向其講解該糾紛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并從企業(yè)責任、維護公司信譽等方面進行勸說。
同時建議馬宏做傷殘鑒定,明確是否構成傷殘,誤工期、護理期、營養(yǎng)期是多長時間,但馬宏稱其經濟困難,不愿做傷殘鑒定。
面對這樣的情況,李小燕積極與醫(yī)生溝通,了解馬宏的受傷情況及可能構成的傷殘等級等事項,對具體賠償金額進行評估。
最終,經調解,承建方同意賠償馬宏人身損害賠償金11萬元,張啟明同意支付拖欠馬宏的全部勞務工資。
今年2月,四方簽訂調解協(xié)議,這起因勞務用工引發(fā)的異地人身損害糾紛被成功化解。
“在這起糾紛中,馬宏和張啟明是同村人,結伴異地務工,發(fā)生這樣的事誰都不愿看到。正因為如此,調解時要以法為基,以情為輔,這樣才能找到突破口?!崩钚⊙嗾f。
今年是李小燕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第八個年頭,8年來,她成功調解矛盾糾紛700余件,接待群眾上萬人次,僅今年就收到群眾送來的10面錦旗。
2021年閩寧司法所設立“小燕調解工作室”,專事化解勞資、債權債務等糾紛,用真誠傳遞法治的溫度。